新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精准扶贫教育资助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2018-04-13 10:15 来源: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来源: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7-9-29 10:09
新教文[2017]343号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8年精准扶贫教育资助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新教文[2017]343号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8年精准扶贫教育资助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用好用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蔡县统筹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扶贫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创新扶贫资金管理,编制本指南。
一、 主要目标
加大资助力度,实现贫困家庭在校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也不因上学而返贫。
二、重点任务
精准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切实完善资助政策,确保覆盖1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健全保障贫困家庭幼儿入园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费用和资助力度,对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专及以上(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生给予资助。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保障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每个家庭不因学致贫。
三、基本原则
(一)精准投入,突出重点。财政扶贫资金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脱贫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统筹安排使用资金,重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
(二)公开透明。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发布公告、自愿申报、合规审查、社会监督、结果公示、绩效管理”的程序,组织村乡级申报。
(三)整合发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整合资金和资源,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管理,强化问责。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申报方式及管理程序
按照“精准投入,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工作机制。
申报程序为:村+驻村工作队向乡镇申请→乡镇+帮扶部门向县扶贫办申报→县扶贫办组织评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正式下达资金计划。
管理程序为:下达资金计划→编制方案→批复实施方案→上报春季学生汇总表→提拨款报告→实施发放→乡镇打款到账→乡镇验收→县级验收。
五、资助标准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或因学致贫。
1.国家政策资助
(1)学前教育资助。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县级资助
(1)义务教育资助。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3)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4)高等教育资助。对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专及以上(含专科、本科、研究生)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
3.申报审核。
项目批准后,要及时下达到各乡镇,指导各乡镇将项目实施户、学生名单,享受金额,项目内容等信息全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乡村两级都要建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1)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申请学生教育资助,由村委负责通知,申请人需到本人家庭户籍所在地村委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申请人持申请表、户口本、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到家庭或户籍所在村委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村支书或村主任签署意见,加盖村委公章,交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确认并存档。
(3)乡镇(街道)扶贫办将本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拟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有关信息统计上报县扶贫办,并由县扶贫办审核确认,然后,再交县教体局核实,乡镇(街道)根据教体局核实的信息统计汇总所需的资金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核实后通知教体局将资金拨付给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通过银行将资金拨入贫困户银行卡。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并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并追究村委及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责任。
4.申报流程。
按照“精准投入,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工作机制。县教育体育局以国库拨付形式,拨付到各乡镇财政账户,各乡镇通过“一卡通”把教育扶贫资助金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卡中,严禁以现金形式将扶贫资金直接支付乡村或个人。
申报程序为:村+驻村工作队向乡镇申请→乡镇+帮扶部门向县扶贫办申报→县扶贫办组织评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正式下达资金计划。
(1)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村委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在校证明、户口本、银行卡)。(2)由乡、村两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所在镇(街道)政府汇总上报县扶贫办进行信息比对审核。(4)县教体局根据县扶贫办转交的贫困生信息汇总表进行信息再核实。(5)县扶贫办核实后安排教体局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6)乡镇(街道)通过银行将资金拨入贫困户银行卡。(7)教体局核实资金发放情况。
六、申报时限
县扶贫办下项目计划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扶贫对象需求,乡级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务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或者实地勘察,并出具立项评估意见。
七、违规处罚规定
按照县大扶贫战略,教育体育局要组织人员督促各乡镇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完善教育扶贫政策、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县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和社会扶贫组将会同财政、审计、扶贫、教育等部门对各乡镇教育资助项目发放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申报项目要进行充分调研,选取和实施项目要充分体现财政扶贫资金的时效功能。对因未做细做实前期工作造成项目难以实施的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导致扶贫资金发放不当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新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申请发放流程
2.乡镇(街道)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申请表
3.新蔡县建档立卡贫困领取教育资助金确认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用好用活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蔡县统筹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扶贫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革创新扶贫资金管理,编制本指南。
一、 主要目标
加大资助力度,实现贫困家庭在校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也不因上学而返贫。
二、重点任务
精准实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切实完善资助政策,确保覆盖1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健全保障贫困家庭幼儿入园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费用和资助力度,对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专及以上(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生给予资助。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保障每个学生不因贫失学、每个家庭不因学致贫。
三、基本原则
(一)精准投入,突出重点。财政扶贫资金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脱贫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滞留。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统筹安排使用资金,重点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
(二)公开透明。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发布公告、自愿申报、合规审查、社会监督、结果公示、绩效管理”的程序,组织村乡级申报。
(三)整合发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整合资金和资源,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管理,强化问责。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申报方式及管理程序
按照“精准投入,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工作机制。
申报程序为:村+驻村工作队向乡镇申请→乡镇+帮扶部门向县扶贫办申报→县扶贫办组织评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正式下达资金计划。
管理程序为:下达资金计划→编制方案→批复实施方案→上报春季学生汇总表→提拨款报告→实施发放→乡镇打款到账→乡镇验收→县级验收。
五、资助标准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或因学致贫。
1.国家政策资助
(1)学前教育资助。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县级资助
(1)义务教育资助。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3)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4)高等教育资助。对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专及以上(含专科、本科、研究生)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
3.申报审核。
项目批准后,要及时下达到各乡镇,指导各乡镇将项目实施户、学生名单,享受金额,项目内容等信息全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乡村两级都要建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1)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申请学生教育资助,由村委负责通知,申请人需到本人家庭户籍所在地村委领取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申请人持申请表、户口本、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到家庭或户籍所在村委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村支书或村主任签署意见,加盖村委公章,交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确认并存档。
(3)乡镇(街道)扶贫办将本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拟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有关信息统计上报县扶贫办,并由县扶贫办审核确认,然后,再交县教体局核实,乡镇(街道)根据教体局核实的信息统计汇总所需的资金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核实后通知教体局将资金拨付给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通过银行将资金拨入贫困户银行卡。
(4)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资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并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并追究村委及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责任。
4.申报流程。
按照“精准投入,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执行“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乡级报账”的工作机制。县教育体育局以国库拨付形式,拨付到各乡镇财政账户,各乡镇通过“一卡通”把教育扶贫资助金直接发放到贫困户卡中,严禁以现金形式将扶贫资金直接支付乡村或个人。
申报程序为:村+驻村工作队向乡镇申请→乡镇+帮扶部门向县扶贫办申报→县扶贫办组织评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正式下达资金计划。
(1)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村委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在校证明、户口本、银行卡)。(2)由乡、村两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所在镇(街道)政府汇总上报县扶贫办进行信息比对审核。(4)县教体局根据县扶贫办转交的贫困生信息汇总表进行信息再核实。(5)县扶贫办核实后安排教体局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6)乡镇(街道)通过银行将资金拨入贫困户银行卡。(7)教体局核实资金发放情况。
六、申报时限
县扶贫办下项目计划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扶贫对象需求,乡级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和业务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或者实地勘察,并出具立项评估意见。
七、违规处罚规定
按照县大扶贫战略,教育体育局要组织人员督促各乡镇加大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完善教育扶贫政策、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县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和社会扶贫组将会同财政、审计、扶贫、教育等部门对各乡镇教育资助项目发放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申报项目要进行充分调研,选取和实施项目要充分体现财政扶贫资金的时效功能。对因未做细做实前期工作造成项目难以实施的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导致扶贫资金发放不当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新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申请发放流程
2.乡镇(街道)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申请表
3.新蔡县建档立卡贫困领取教育资助金确认表
附件1
新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申请发放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村委申请并填写个人申请表(提供在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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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乡、村两级负责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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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汇总上报县扶贫办进行信息比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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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根据县扶贫办转交的贫困生汇总表进行信息再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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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根据教体局核实的信息统计汇总所需的资金上报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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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核实后安排教体局将资金拨付给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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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将资金拨入贫困户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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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核实资金发放情况通知学生上交资助金确认表 |
↓
县扶贫办、乡镇(街道)、教体局分别保存扶贫资料 |
附件2
乡镇(街道)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申请表
乡镇(街道)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申请表
户主(监护人)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户主银行卡号 | 身份证号 | ||||||||
贫困户学生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学校和班级 | 与户主关系 | 学籍号 | ||||
村委审核意见 |
村委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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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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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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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确认意见 |
学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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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 |||||||||
新蔡县建档立卡贫困领取教育资助金确认表 | |||||||||
户主(监护人)姓名 | 与学生关系 | 联系电话 | 户主(监护人)签字 | ||||||
班主任签字 |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校班级 | 资助金额 | |||||
附件4乡镇(街道) 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金汇总表 | ||||||||||
序号 | 户主(监护人)姓名 | 银行卡号 | 银行卡姓名 | 户主(监护人)身份证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学校班级 | 学籍号 | 发放金额(元) | 备注(县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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