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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2018-04-10 09:23    来源:教体局安全办    浏览次数:
新蔡县教体局文件

新教文〔2018〕122 号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随着天气转暖,各地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现将切实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把加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作为当前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预防工作,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工作联动机制
  各中心学校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和各中心学校和各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公安、水利、住建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采取有效举措,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定期督查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开展水域隐患普查
  各中心学校和各学校要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河道、水渠、水库、坑塘等水域的水深水情进行全面普查,要建立危险水域台账。在危险水域设置“水深危险”、“严禁游泳”等警示标志、标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游泳、嬉水,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
  四、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出动宣传车、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电子流动字幕等方式;利用班会、集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组织教师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手机短信、微信、e学云等媒介;组织学生绘制手抄报、演讲比赛、知识竞答、背诵“六不一会”、签名宣誓等方法,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宣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有关要求。要早宣传、早动员,加强与家长,尤其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沟通,通报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情况,发布预防溺水安全提示,普及预防溺水知识,提醒家长切实增强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各学校与公安、水利、住建等部门既要密切合作又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分工,把工作抓细、抓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学校要摸清学生底数,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家长监护能力较弱的学生有学校领导负责,把每一位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都要落实到人。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邮寄等不同方式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发送给每一位学生家长,让他们在回执上签名确认,如有不会签名的家长,允许别人代签但必须本人摁指纹,回执由学校统一回收存档,绝不允许出现学生代家长签名的现象。
  六、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加强落实对本通知工作情况的督促与指导。各中心学校要对所辖中小学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把相关工作图片和督导检查的图片及时上传到工作微信群。县教体局适时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学校预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溺亡事故的学校进行严格追责。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2日
新蔡县教体局文件
 
 
新教文〔2018〕119号


关于印发《新蔡县教育系统2018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
          现将《新蔡县教育系统2018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蔡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28日
 
 
 
 
新蔡县教育系统2018年预防学生溺水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幼儿园) 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按照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8〕153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新蔡县教育系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曦(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少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景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俊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志亮   蔡明伟   金保全   邹  玲   时  晔    吴世良  唐春华  刘松山   韦桂森   闫树伟   田丽珍   陈元伟   董相忠  王  铁  朱伟峰  张志强  闫  杰  赵  辉  沙  丹  高永光   王  洋  曹  鑫  杨  建  梅玉新  韩  莉  李  静  陈  宇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局直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办公室主任李俊清(兼),办公室副主任赵辉(兼),成员由安全办工作人员组成。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预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教育。一是利用体育课开展游泳常识教育,有条件的学校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当组织游泳实践;二是要充分运用公告、宣传标语、家长会、手抄报、专题讲座、安全课、主题班会、每天十分钟安全课、校讯通、短信、微信、QQ群、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图片展览等宣传工具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实现防溺水宣传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学生和家长知晓率100%;三是通过主题班会、队会、知识竞赛、警示教育、演讲比赛、防溺水安全演练等形式,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
    通过宣传教育,要让学生达到“六不一会”目的: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加强学生上放学时段管理。一是细化学生上放学途中和午休时间的管理,实行教师包学生、非寄宿制学生坚持路队长制度,挑选表现突出、有威信的学生担任路队长和信息员,监护整个路队学生安全回家;二是扎实抓好缺勤学生的追踪告知工作,课前查学生到校,课后进行安全教 育,课间进行安全巡视,对缺勤的学生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摸清情况,严防学生因缺勤而发生溺水事故;三是在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检查事故苗头,反馈相关信息,让学生互相监督和提醒;四是寄宿式学校学生离返校要有家长接送。
    (三)切实明确家长的安全监护责任。一是通过召开家长会,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在学生离校后,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学生的离校活动安全;二是家校联动,及时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并回收回执存档。周末、节假日放假前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溺亡意外事故;三是建议家长利用周末、假期带孩子到正规游泳池或有安全保障条件下游泳,让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四是周末、假期组织教师通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大走访活动,把防溺水安全要求传送到每一名学生家长,要求家长加强对子女外出活动的动态管理,做到知去向、知伙伴、知活动内容、知归时。
   (四)强化重点防范。一是重点防范学校周边或学生上放学途经的河流、水库、沟渠、湾沟水坑、池塘、水塘、农田蓄水池等地段;二是重点防范城郊学校、进城务工子弟学校和农村学校;三是重点防范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等群体。各学校要对以上学生建档立卡,明确专人负责,节假日要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提醒家长,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爱心、有热情的社会志愿者和村委组织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留守儿童在家也能得到有效监管;四是重点防范极端天气和溺水高发时段和高发水域。
  (五)健全防溺水联动机制。一是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综治、公安、住建、民政、安监、水利、交通运输、河务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要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对学校和居民周边地区的河流、湾沟、水坑、池塘、农田蓄水池等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在相应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护栏,针对隐患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将求救电话公示在每一个隐患点,确保一旦发生落水求助,快速出击,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互动,构建防溺水宣传网络,组织义务教育宣传队、巡逻队、救援队,落实在校老师管、在家父母管、家校之外村民监督的“学生溺水联防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实现宣传全员参与、监管无死角盲区、防控成果明显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10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现状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详实的预防溺水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发给每一位学生家长,家长签字并指印后,回收回执学校存档,不允许出现学生代替家长签字现象。要集中开展经常性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家校联动,通过召开家长会、校讯通、微信群、手机短息、发放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告知家长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提高对学生防溺水安全的管、控、防能力。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30日)。全面排查学校周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地点,对存在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并设置安全警戒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报告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设置救生器材、防护栏等设施。
   (三)联防联控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落实教师值班制度和包保制度,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午休、课间休息时间的监管;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抓好学生在校外防溺水的工作,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
   (四)健全长效机制阶段(11月—12月)。各学校要以深入分析辖区内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根源,总结提炼各地在防溺水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管当前、管长远的制度,形成制度成果,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构建防控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要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实干干实”精神为引领,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各项工作,把学生“零溺水死亡”列入学校每年的工作目标,纳入考核。
    (二)明确责任。各中心学校、中学、局直各学校校长是本单位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工作到位,并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属地原则和“谁签字、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查。各中心校要将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作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生溺水事故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因防溺水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学校,要取消该校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同时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教体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四)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各学校在4月12日前报送本单位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发动小结等材料报送至局安全办。 若遇学生发生溺亡事故,学校应迅速拨打110、120等求救,安全有效组织施救,并立即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局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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